明朝监察院(明朝监察院右佥都御史)

简介监察院是明朝负责监察百官、维护国家法纪的中央机构,由御史台演变而来。职责监察院的主要职责包括: 弹劾官员:监察御史有权弹劾贪赃枉法、玩忽职守的官员。 巡视地方:派巡按御史到各地巡视,查处贪腐、民冤等问题。 审理案件:处理重大案件,并对司法机关的判决进行监督。 上疏陈情:向皇帝上奏有关国家政事、官员违纪等事项。多级架构监察院内部实行多级架构,包括: 都察院:最高监察机构,负责全国监察工作。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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