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朝的官吏制度(唐朝的官吏制度包括)

## 唐朝的官吏制度### 简介唐朝吸取隋朝灭亡的教训,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官吏制度,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。其特点在于分权制衡、选拔方式多样化以及重视科举制度。### 一、中央官制:三省六部制唐朝中央实行

三省六部制

,三省指

中书省、门下省、尚书省

,分掌决策、审议和执行:1.

中书省

: 负责草拟诏令,是决策机构,长官为

中书令

。 2.

门下省

: 负责审核中书省起草的诏令,有权驳回,是审议机构,长官为

侍中

。 3.

尚书省

: 负责执行中书省的决策和门下省审核通过的诏令,是执行机构,长官为

尚书令

。尚书省下设六部:吏部、户部、礼部、兵部、刑部、工部,分管具体行政事务:

吏部

: 掌管官员任免、考核、升降等事务。

户部

: 掌管全国土地、户籍、财政、税收等事务。

礼部

: 掌管礼仪、祭祀、科举、学校等事务。

兵部

: 掌管全国军事、军队、征伐等事务。

刑部

: 掌管全国司法、刑狱、案件审理等事务。

工部

: 掌管全国工程建设、水利、交通、制造等事务。三省六部制度有利于互相制约,防止了权力过于集中,提高了行政效率。### 二、地方官制:道、州、县三级唐朝地方实行

道、州、县三级制

:1.

: 监察区,并非一级行政机构,而是中央派出的监察机构,负责监督地方官员。 2.

: 地方行政机构,相当于现在的省,长官为

刺史

。 3.

: 州以下的地方行政机构,长官为

县令

(大县)或

县丞

(小县)。唐朝的地方官制有利于中央集权,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。### 三、官员选拔制度唐朝官员选拔方式多样化,主要包括:1.

科举制

: 通过考试选拔人才,是唐朝最重要的选官途径。 2.

门荫制

: 高官子弟可以凭借父荫获得官职。 3.

举荐制

: 地方官员可以推荐人才担任官职。 4.

军功授爵

: 对有军功的人授予爵位和官职。多种选拔方式并存,扩大了统治基础,也使得人才结构更加多元化。### 四、科举制度的完善唐朝十分重视科举制度,不断完善考试科目和制度:1.

科目多样化

: 设置了明经、进士、明法、明算等科目,涵盖了儒学经典、文学、法律、数学等多个领域。 2.

考试制度严格

: 实行糊名、誊录等制度,保证考试公平公正。 3.

重视人才培养

: 设立国子监、弘文馆等教育机构,为国家培养人才。科举制度为社会底层人士提供了晋升的机会,打破了门阀制度对政治的垄断,促进了社会流动。### 总结唐朝的官吏制度,在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之间取得了平衡,并通过完善的选官制度,为国家治理提供了人才保障。其对后世封建王朝的政治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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