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朝地方行政区划层级(唐朝地方行政区划分)

唐朝地方行政区划层级

简介

唐朝是我国历史上疆域辽阔、经济繁荣、文化昌盛的王朝,其地方行政区划制度也十分严密完善。唐朝地方行政区划层级从中央到地方共有五级,分别是:道、府、州、县、乡。

一、道

道是唐朝地方行政区划的最高一级,负责督察刺辖区内各府、州的政治、经济、军事等方面事务。唐朝共设十道,分别是:关内道、河南道、河北道、山南道、淮南道、江南道、剑南道、陇右道、河西道、安西道。

二、府

府是道的下级一级,负责管理辖区内的州县。唐朝共设51个府,其中40个为上府,11个为中府。府的行政长官称为刺史,由朝廷任命。

三、州

州是府的下级一级,负责管理辖区内的县。唐朝共有324个州,分为上州、中州、下州三等。州的行政长官称为刺史,由朝廷任命。

四、县

县是州的下级一级,负责管理辖区内的乡。唐朝共有1559个县,分为上县、中县、下县三等。县的行政长官称为县令,由朝廷任命。

五、乡

乡是县的下级一级,负责管理辖区内的村庄。唐朝共有12782个乡,分为上乡、中乡、下乡三等。乡的行政长官称为乡长,由县令任命。

结语

唐朝地方行政区划层级严密完善,有效地管理了广阔的疆域,保障了国家的稳定和发展。这一制度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,为我国地方行政制度的完善奠定了基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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